我被判缓刑.司法局不让自由出入他们有这个权利么

如题所述

缓刑是一种非监禁刑,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依法应当接受社区矫正;法院判处缓刑不等于免予处罚,不用收监不等于自由。罪犯离开居住地的市或县应当经过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如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扩展资料:  

案例:缓刑期间违反法律法规,依法撤销缓刑被收监  

罪犯李某在社区矫正初期表现较好,至2018年5月20日,太湖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无法联系,经调查得知李某未经批准外出至上海市,2018年5月15日因吸毒被上海市松江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执行机关太湖县司法局依法建议太湖县人民法院对社区矫正人员李某撤销缓刑。  

太湖县人民法院认为:罪犯李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有关规定,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裁定罪犯李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拘役六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窗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安庆中级人民法院-缓刑期间违反法律法规,依法撤销缓刑被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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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所谓不让自由出入应该是指要求你们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县级行政区吧?
  缓刑犯应当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不得未经离开县级行政区,这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明确规定。司法局完全是按照法律规定管理,没有任何违法之处。如果未经批准离开县级行政区域,可以警告,三次警告即收监!如果擅自离开,视为脱管,超过1个月可以直接收监!请好好配合司法局、司法所监管!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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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9-08
要具体看不许自由出入指的是什么?是离开辖区吗?一般不会要求家门的!
你被判处缓刑,移送的时候应该说明了,你属于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也就是说虽然没有收监,但是还是属于社会管制人员。一般情况下要监视居住,并定期前往当地司法所报到,所以说离开辖区是有限制的。还要参加一定数量的社区义务劳动。
具体要看你们当地的情况,我们这里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要配发专门手机,有定位系统!
建议最好配合司法局,因为如果你不配合,产生其他的行为,或者被认定属于脱管人员的话,是会被移交监狱系统收监执行的 。
你的缓刑期结束后,会有一份社区矫正期满通知书。
应该说还是不错的,如果是收监执行的话,不但要做牢,期满后还要接受几年的安置帮教,好像是3-5年吧,这段时间离开辖区也还是要报备的。
毕竟即使你是缓刑,也是法律约束的对象,换言之,就是犯罪者,受到行动监视和报备动向是应该受到的约束措施,一来防止犯罪的再次发生,伤害别人;二来你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限制出行就愤愤不平的话,那如果对你什么处罚都没有,你觉得受害人心理平衡吗?
摆正心态吧,算好的了,如果你心态不正确,不悔改,反而觉得有人妨碍了你的自由,你的心态会更差,万一做出什么不合适的举动,甚至有可能被收监!那时就不好办了,实际上你属于严控人群,本就不应该以与普通合法无犯罪的居民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