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8月31日骑摩托车追尾一骑电动车的中年妇女.两个车都有损坏交警出警后判定我全责,之后120接到医院照x光,头部ct.花了900多,我垫付的.医生说没什么问题,开了点药,叫她回去休息一周.我有驾驶证,摩托车也年审了,但是摩托车不是用我的身份证买的.
现在伤者说还痛,我看她是想诈我,我觉得她还没伤得重
2个车都还在交警队
我想问
1要是一周之后那伤者还说痛一直拖着不肯解决怎么办?
2我还应该赔偿她那些?误工费我知道,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呢?
3保险公司能赔付那些费用,比例是多少
4其他的我还应该注意什么?
没有财富值了 见谅
你好,医生要她休息一周 是不是一周之后我可以找交警调节?
那女的态度很恶劣 我买了东西说去看看她她都不肯露面,而且我估计她都在上班了.她说她是在私人老板那上班 开不出收入证明 那误工费应该怎么赔?
治疗结束就可以申请交警调解,不必要等到建议休息期结束。
如果对方态度恶劣,你可以不理会对方,直接让对方起诉你和保险公司,法院会核定对方要求的合理部分,并判定保险公司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