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仲裁,行政诉讼个指的是什么含义,怎么区别

如题所述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仲裁是指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法对其内部发生的行政争议做出最终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行为。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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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4
行政许可针对的是资格,是对能从事国家对限制行业和资格管理的情况;行政处罚针对的违法行为,主体是行政机关,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行政仲裁是由行政机关主持,针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而做的居中裁决,目前已的适用范围已越来越小,法院是争议的最终解决途径。是一种准司法程序。行政诉讼针对的是行政管理行为,即行政机关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由法院裁判,是对当事人对受行政机关所处理的一种司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