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以后,前期停薪留职人员现通知回单位不来的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差额拨款的在编不在岗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是指编制仍在原单位,但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离岗人员。
第二条 对违规停薪留职(含带薪留职)人员的处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审批干部职工停薪留职,凡符合有关文件政策,确需实施停薪留职的事业单位人员,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一律不得停薪留职,确需离开工作岗位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按照《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的规定办理辞职手续。违规审批的人员,单位自行纠正,由单位在3日内通知到本人,在本人收到通知后7日内返回原单位上班,对逾期不回单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 对违规离岗人员的处理。对因事需要请假的工作人员,超出法律政策规定期限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对因病需长期请假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对已按规定办理了婚假、产假、病假、探亲假、公休假等手续的,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回原单位上班。对未经单位请假或假期满后未回单位上班的,必须在本办法下发后由单位在3日内通知本人回原单位上班,本人收到通知7日后未回单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第四条 对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的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依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由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离岗服务企业手续外,不得兼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者(企业职工、业主)的双重身份。已办理服务企业手续的人员,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按组织程序重新办理审批。对擅自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的、以挂职服务企业为名私自外出的,必须在本办法下发15日内由原单位通知本人自行纠正,逾期不纠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五条 对违规离岗学习人员的处理。对经组织选派和自费脱产离岗学习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离岗学习。凡未按规定擅自离岗学习的,必须在本办法下发15日内由原单位通知本人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对违规内退人员的处理。除机构改革期间和首次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外,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办理干部职工提前离岗和内退手续。已办理的,必须自行纠正。违规提前离岗和内退人员,必须在本办法下发后15日内返岗。
第七条 对其它情形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处理。针对具体问题,依纪依法按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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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0
应和单位协商,只要单位同意即可,没有关于期限的相关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