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临聘人员,有没时间制的?大概几年制?

如题所述

政府机构临聘人员,都是有时间制的,时间长短是政府机构与被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因为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该法适用于社会上的各种用人单位,包括政府机关。

并且我国实际上已经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工作时间有长有短,各种用工都应该签订合同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合同期限的。

2017年政府临时聘用人员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本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岗位绩效薪酬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和加班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五部分组成。

(一)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资历。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根据临聘人员相关证件与资质进行综合考评和评定,把专业技术岗位临聘人员分为三级,分别为:初级技术人员、中级技术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十级职员执行。

(二)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积累。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50元。

(三)加班工资

加班应以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工作日八小时之外或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才算加班工资。

1、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 法定加班时间为: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0.5小时开始起计,加班0.5—2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2小时以上,计加班1天。

2、加班费计发标准:法定节日每天加班费=岗位工资/30*3 ,双休日、深夜加班费=岗位工资/30。

三、建立正常薪酬增长机制

(一)正常增加工龄工资

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 元工龄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正常调整岗位工资

1、临时聘用人员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岗位的,从聘用的次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2、岗位工资标准根据遂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调整,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五、相关政策

(一)其它福利与本单位正式职工参照执行。

(二)临时聘用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办理,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临时聘用人员的年休假,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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