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段时间开出了个试用期的员工,然后他让我赔偿他一个月工资,但是在试用期的时候公司是不会赔偿这笔钱的 ,而且工资我也给他算好了。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他与公司之间的事情,跟我个人没有关系,如果他告我了,有用么?
因为公司在试用期没跟他签合同,而且这个员工短信告诉我法院的传票寄到我户籍所在地了,我人在浙江,家在安徽,现在也还没有收到任何电话,你说他会不会是在骗我
追答首先,《劳动合同法》上面有明确的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按照双倍工资标准进行支付,并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间内。所以说,这就要看你们是不是超过了一个月列。
其次,如果员工是因为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最后,对于是否告你或者公司,你可以去你们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立案庭查一查,看是不是有相应的案件受理。
如有问题,请追问,希望对你有帮助!
他做了15天,我去法院怎么查呢 ,需要哪些手续和流程,谢谢你的回答
他做了15天,我去法院怎么查呢 ,需要哪些手续和流程,谢谢你的回答
追答带着你的身份证,去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然后有个立案庭,立案庭有个案件查询的地方,报对方名字、你的名字、公司名字,可以查询有没有具体的案件以及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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