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代理属于传销范畴吗 为什么。麻烦认真详细解答!

如题所述

微商代理不属于传销。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

微商代理没有强制要求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也不存在诱骗、引诱、胁迫,故微商不属于传销范畴。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传销的危害后果: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25

微商代理是传销,不在传销范畴内。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是一种正规合法的新型商业活动。在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进入法律领域。

国务院的《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认定为:“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微商代理没有强制要求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没有扰乱经济秩序,故微商不属于传销范畴。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的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四、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如商店价值25元的牙膏,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参考资料来源:央视网——记者调查:“微商”不等于“危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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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20

属于传销,采取的手段是夸大宣传、炫耀致富。

微商传销在传销手段花样不断翻新,特别是传统传销与网络传销相互交织的情况下,最新的网络传销形式。在微信、微商平台上从事传销活动,采取的手段是夸大宣传、炫耀致富,如鼓吹一年内可以买宝马,诱骗的都是“朋友圈”里的亲朋好友,这使得很多人坠入传销之网。

微信中传销的营销模式普遍采用分级代理制度:做代理无需加盟费用,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销售代理;品牌代理有多个层级,拿货越多,层级越高,而最高等级的代理商则需要一次拿货数万元以上等。

扩展资料:

传销的抵制: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加强科学理论知识的学习,戒除急功近利、投机暴富的心态,立足个人实际,诚信做人,诚实劳动,勤劳致富,自觉抵御传销歪理邪说的诱惑。

2、认真学习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对传销本质、形式和欺骗性、危害性、违法性的认识和了解,不断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防止不学法、不懂法而误入传销陷阱。

3、不要轻信别人的话,尤其是那种夸大其词的话,什么时候都留个心眼,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微商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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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微商代理,不属于传销范畴,不是传销。

    微商代理就是拥有产品授权,货源可以直接从厂家拿,或者也可以自己寻找货源。做微商代理可以发展下级代理,把货发给下家赚差价,自己也可以拿来卖。

    还有一种就是不用自己囤货,没有压货压款的风险,可以由上家发货,自己只需要拿图发广告,卖出产品就赚钱了(建议最好是自己囤货做代理,自己手里都没产品,别人怎么相信啊)。

    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特征是
    一,交会员费或者代理费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二,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参加者的工资的来源,是参加者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三,首先为参加者提供各种服务(色情也不例外),然后胁迫交费成为会员,否则报警。
    四,现在新出的一种微商传销,其团伙说只要通过代理人的微信、QQ、微博等转发出去的,购买成功后,给予40%提成(其实质成本价格只有8%,也就是8元的东西卖价100元,给予转发者40元后,自己赚52元)。而真正的微商一般靠自己转发投放广告,无给予别人高额提成说法。
    五、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禁止条例是2005年颁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入刑是2009年,刑法224之一。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四、自买自卖
    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如商店价值25元的牙膏,传销者会说是原价100元的牙膏,交了的会员费后打三折33元),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第4个回答  2014-09-07
不是,传销是没有产品纯忽悠型,微商是有产品,只不过把产品放到网上卖而已,微商是传销那么淘宝呢?京东呢?这些不都是把产品放到网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