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家国企辞职去外省的事业单位,那边的人社局办手续时,对方说档案不能自己带,要先放当地人才市场

可是当时哪知道这么复杂的事啊,我档案是辞职后国企单位给我的,我去外省事业单位报到时就自己带过去了。那边的人社局说档案不能自己带过来,必须先放在当地人才市场,然后由他们和人社局公函调过去,并且要人才是场开出介绍信。再问这边人才市场,他说要把档案至少在人才市场放六个月,才能转过去。六个月啊,工资什么的都影响巨大啊,可是他却说是国家这么规定的,国家怎么会有这么不近情理的规定啊,他妈的规定!各位网友中或许有类似经历的或者这类机构的专业人士,给支个招吧,谢谢了啊。

确实是这样规定的
你个人带的档案,谁敢接收?万一出了什么问题,是要负责任的。这个规定是正确的,如果每个人都自己携带档案,谁知道有没有篡改过档案,有的地方看见个人带档案的直接就是把这个人永久排除在接收范围之内了。这不是不近人情,是规范的做法!!
档案的流转也是要通过机要途径的,不是什么个人可以流转和携带的。这都是规范的正确的做法。
档案的接收,都是只接收机要处寄来的档案,个人拿来的档案是无效的。因为是你个人拿来的,你的档案就属于无监管的档案,试问如果接收了,它用什么保证档案的真实性?追问

你说的档案的严肃性,我何尝不懂,但是要放六个月,这不是坑爹了吗?难道那边都可以入编了,这边还非要人家放六个月吗?

追答

问题是别人不知道你的情况,如果你有跟他说,那么他凭什么相信你?而且除了问题,有责任的是他,而不是你,如果你是工作人员,也会一切按程序来走

追问

我说的是“六个月”这个问题,人家都找到工作了,凭什么还要在人才市场放六个月,这不耽误事吗?如果人才市场就为了多收点保管费,我可以一次性全给他。是真不明白重点所在,还是故意要避重就轻啊,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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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0
是这样的,人事档案需由机要单位调动,但是,据我所知,像我们刚毕业的大学生,刚开始,需要把档案放到人才市场,或者在有人事权限的单位挂靠,但是我们的是一年以后转正,只要有单位或者其他机构可以接受,都是可以自由转动的。
第2个回答  2013-08-21
这么做没什么不不近情理的。档案都是公对公的调动,且一般不允许私人保存、携带,为的是保证你的档案的真实性。万一你自行拆封了,往里面放了什么假 的东西,再把不好的记录取出来自行销 毁怎么办?所以你也只有照办,这也是为你好,否则对方是可以质疑你的档案的真实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