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与人合租的,合同签的一年的,付了半年的房租,压了一月的房租,现在又要交房租,而我也不想租了。合同里什么也没有说,有没有违约金的说法。我和同事说了,他非要我交剩下的房租,我该怎么办?我走了要负责吗?
是我不想租了
那只是你的想法 按合同办事 除非你们关系很好 可以商量 否则很挽回损失
我直接走可以吗?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不会的 大不了以后少见面 不就是了 失去一个朋友 等于断了自己一条路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