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劳动局投诉电话

我交了辞职函,公司让我提前离职,这样有经济补偿吗?

现在投诉劳动仲裁由绍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联系电话:0575-81503255,仲裁院地址为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

有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可以根据你在公司工龄推算出公司应当补偿你的金额,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向仲裁院提出申请,如果符合条件,都会胜诉。

扩展资料: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参考资料: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 仲裁机构

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7-18
绍兴市劳动局:胜利西路379号 5132866 绍兴县劳动局:柯桥鉴湖路129号 4126761 诸暨市劳动局:体育路 7022570 上虞市劳动局:龙山路5号 2120316 嵊州市劳动局:剡城路369号 3184433 新昌县劳动局:鼓山中路179号 6221109 越城区劳动局:延安路200号 8316879 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5135697 0575-5147514 交了辞职函,不是有规定时间么。提前让你离职应该给予补偿。
采纳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7-18
绍兴市劳动局: 0575-85132866 绍兴县劳动局:0575-84126761 诸暨市劳动局: 0575-87022570 上虞市劳动局:0575-882120316 嵊州市劳动局: 0575-83184433 新昌县劳动局: 0575-86221109 越城区劳动局: 0575-88316879 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575-85135697 0575-85147514 看你的辞职函上面,如果写了本人在这个工作月内,继续工作,那么,公司提前把你T了,有保障;但是什么关于时间的都没有写,那抱歉了,你交了辞职函,那就由公司定夺了,而且不违背合同规定,应该没有的补偿了。
第3个回答  2018-05-28
你还算好的,我是外地人,在绍兴上班的地方工资发一部分压一部分,然后你不干了,就说在试用期,工资就是发的那么多,你去店里要压工资,老板叫黑社会请你出去,然后告诉你她外面还开了好几个夜总会,有很多小弟!敢怒不敢言!!
第4个回答  2018-10-24
安昌镇大和集团拖欠工资5个月我霸工就不要我做了工资不缴给我,去找他们就踢皮球,我该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