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如果当月开错的话,可以马上就作作废处理,而如果是隔月发现发票开错的话;就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冲红处理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专用发票开错了,处理办法:
1、发票尚未认证:
这需要由销售方操作,具体可以是开具发票有错误情况下的两种行为:还未交付给购买方,或者让购买方拒收并开具拒收证明。
这样就可以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单(多打印两张并且加盖公章),然后带上相关的申请单和需冲红的发票去所属的税务局。税务局会给申请人发放红字发票的通知单,然后就可以回到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
2、发票已经认证:
如果发票已经认证,则需要购买方操作,具体操作过程和未认证的情况大同小异,都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单(同样多打印两张并且加盖公章),然后带上红字发票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发票,到税务局领取红字发票的通知单。
只是最后需要购买方将通知单交给销售方,再由销方在系统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