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营培训中心担任兼职钢琴教师工作,由于没有签订任何兼职合同,在最近结算工资时,培训中心还打了张“人情牌”。声称最近生源不好,降低我提成,少给我结算了一部分的钱,我希望有一张属于我们兼职教师的合同,为我们自身保护权益。工作时间是我们协商的,有课就上,上完就可以走。培训社随时有抄我鱿鱼的可能,请问,能否有一些条例,在抄我之前,提前一段时间告知,(一般这个时间为多长?)否则就会有什么处罚之类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