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起征点以上超出部分怎样收税?

如题所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主要内容如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要把握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什么叫起征点及其含义 。起税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为此,当你达到起征点3万后,是按全额征收,即包含了3万元。

    营业税起征点是营业税的征税起点,大于等于此营业额的才交营业税。我国营业税起征点具体为: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征税标准:进出口货物品种繁杂,计征关税须有同一标准作为计税的基准。征收标准不同,相应有了不同的计税方式。从量税。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作为征收标准加以计征。由于对每一物量单位尤其是标准化的商品所征的税是固定的,在计征时较为简便,但缺点是与商品的价格质量无直接关系,关税的保护作用与商品价格呈负相关关系。从价税。以货物的价格作为征税标准加以计征,其税率表即为货物价格的百分比率。该种方法优点是税负较为合理,关税的保护作用与货物价格呈正相关关系。其缺点是海关据以计征的完税价格不易确定,如何实行“海关估价”往往引起异议。为了抑制海关武断估价这种非关税壁垒措施的影响,关贸总协定的多边贸易谈判曾达成《海关估价准则》。战后世界性通胀使得各国普遍采用从价税计征方法。混合税。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方法计征关税。有的国家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有的国家则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选择税。对同一种商品同时计有从价、从量两种税率,一般选择其中较高税额征收。为了鼓励某种商品进口,也有从低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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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要把握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什么叫起征点及其含义
.起税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为此,当你达到起征点3万后,是按全额征收,即包含了3万元.
第2个回答  2013-08-17
只要达到起征点,就要全额征收税款。如起征点是2万元,你的收入是21000元,那么就要按照21000元的3%交税。即21000*3%=630元。
第3个回答  2013-08-17
国税起征点以上超出部分按全额征税(包括起征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