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家加工厂上班,每天12个小时,从7号上班到23号.上半月白班.下半个月夜班.因为在23号白天我接到家里的

电话说我弟弟进了医院我要去照顾他所以就向工厂辞了工和请了假1个月.因为请假单我是没有直接给厂长的,是给我们班的管理的.现在问厂方拿工资的时候厂方说我没有请假.又不去上班.所以我没有工资.我想问的是 我那么辛苦做的工资真的拿不回来了吗?我真的很需要这钱啊.还有那里没有合同的.

第1个回答  2013-08-17
就算未请假而辞职,也应该支付工资的。最多扣除一些,不超过20%,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