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危房改造,现有住房地方不适合起房子,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农村建房地理位置的要求的 急死了··

就是我家的原来是70年代住房,现在危房改造准备重新起房子。但是我家现在住的地方不适合起房子,因为靠山太近了,也就二三米,一下雨泥土往下滑落,怕发生泥石流,我家前面是块空地,想在院子前面起房子,避开我家屋后的山。
现在土地局的还叫我在这块地上翻建,我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农村建房地理位置的要求的 急死了····各位网友帮帮忙?

首先。根据国家制定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 拆迁房屋面积计算、房屋拆迁安装补偿、房屋拆迁补助费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房屋拆迁单位管理、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与听证、危房改造及拆迁户的住房保障、房屋拆迁项目招投标
国家法律规定应该在原址翻建房屋!如果想另找地方,须向土地局申请,说明原因,或者由村委会另规划宅基地!你的院子不知是否属于你自己的,在你土地证的规划范围内!如果是,土地局是管不了的,房屋建设委员会管理这个事情!,要是不是自己的,那就应当向土地局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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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6
根据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第三条 农村建房必须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空闲地,不占或少占耕地。
这只是法律上的,因地适益,如果不可建,向政府反映一下,一概会同意的,你要把利害关系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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