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般纳税人公司法人,按照正常报税交税。去年又与朋友合伙创办另外的两个个体户工厂,用合伙人身份证登记的营业执照,两个个体户工厂在工商局无我的任何登记,但收货款用的是我的银行卡做收款帐户,现在我私人帐户银行流水每月很大,这样做合法合规吗
个体户没有个人帐户,都是私人帐户,个体户是定税,规定我们每个月交多少税,都在正常交税中,我现在怕的是税局说我的私人银行卡是收有限公司这边的货款,到时有理说不清。
追答那你每一笔业务都做个合同吧,或是单据,这都是证明这笔钱的业务是属于个体户这边的。
这不是收我本人名下的公司货款,是我另外两个合伙工厂的货款,因为我想让我私人卡流水大一点,但现在大得有点可怕
追答我就是说收合伙工厂的货款,这是违反税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