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我怎么提车?

车已经被扣18天了,交警各判50%责任,对方受伤小腿骨折及擦伤住院中,我先交15000到医院了,可是对方不签字,交警让我把交强险的10000元赔付再给医院,交警说不考虑对方签字不签字都给我放车,可是现在医疗费总共才花了18000,估计后续还需要钱治疗!交警说交强险的10000不包含在我的50%责任中的赔付款,我算了一下,若医疗费共30000,那么30000-10000=20000,这20000*50%=10000,我还多交了,要是对方到时候不给我,我不就亏了,我现在还提不了车,郁闷。达人们请帮我解惑!谢谢!

  一般等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了,就可以提车。
  如果对方采取保全措施了,应当向对你作出车辆查封处理的法院提交相应保全数额的保证金,才能提车。车辆保全是因为法院将车辆进行了查封,按照法律规定,在对方申请保全后一个月内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保全车辆就会依法解封。同时,该保证金在案件审结或者对方一个月内未起诉的时候将退还。
  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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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6
交警不能以检验鉴定以外的理由扣留事故车辆,所以如果事故认定下达,你完全可以到交警队要求提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06
可以选择向交警队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或找第三人出具担保书,提供保证担保即可申请提车!
第3个回答  2013-09-06
我也是最近出的交通事故,好像判定完责任,就去交保证金,根据你车子不同的交多少不一样。然后就能提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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