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这样,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不经复婚登记,自行同居,既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上面是了解到的离婚后怎么复婚的问题,在此想问的是上面提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请问发给的结婚是和以前的日期内容一样吗?结婚证上和第一次的有什么不同吗?比如是否有写明是复婚或者和第 一次领的结婚证颜色等等不相同的地方?如有知道的请帮忙告诉我一下,现在暂时没分了,但我会在得到分后加悬赏分的。谢谢
一般来说是没有用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已经进行了复婚登记,恢复了你们双方的婚姻关系。但这其实是再一次结婚,并不能够将上次离婚后离异的日子恢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离婚期间个人的收入也都是其各自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再次结婚时 ,离异期间个人的财产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对你们结婚、离婚、再结婚的事件都会有记录,是不可消除的。所以慎重离婚,如果双方感情出现了问题,建议你们双方一起坐下来谈谈,听一听对方心中的想法,由什么困惑或不满,能不能够两个人一起解决。感情来之不易,组成家庭也是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