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在城镇工作居住在农村车祸死亡按城镇理赔标准还是农村标准?

2014年1月16日我父亲在珲春市环卫处上班期间出现交通事故致死。我父亲当时驾驶自几的电动三轮车(无驾驶证,行驶证,)正常行驶,后面一轿车为躲避一货车追尾与我父亲的三轮车想撞,事故认定轿车主要责任,货车和我父亲次要责任,我父亲的责任原因是电动三轮被鉴定为轻便摩托车,属于无证驾驶。经过交警调解解决是按照城镇居民赔偿的,但是保险公司要我出具我父亲经常居住地是城镇的证明,我父亲的经常居住地是农村,有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是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这种情况应该按那种方式理赔合理,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于2006年5月27日印发到全国各地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参照适用。该复函指出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应按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对待。有的省高院已出台了更具体的办法,比如居住在一年以上等。
  不同的地区,相关具体的要求有所不一样,所以需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政策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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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解 释规定,主要收入来源于城市并且超过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来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