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所有权扣留企业账本吗

朋友开了一公司,他们销出货物没有收到货款,也就没有开发票缴税,账面上也就没有出库,而仍计在存货科目的,但货已经发给对方了,税务从报表上看到了一大笔存货,就要求提供账目查看,传票、账本送去以后税务就扣下了,不知他们是否有权这样做?

税务稽查部门有这个权力,具体明细见下:

l、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摘自《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七条)
2、实施税务稽查时,可以根据需要和法定程序采用询问、调取帐簿资料和实地稽查等手段进行。(摘自《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
3、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摘自《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八条)
4、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摘自《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
5、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摘自《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3)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摘自《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
7、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摘自《税收征管法》第四十四条)
8、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摘自《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
9、根据《征管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实施六个方面的税务检查:
(1)检查纳税人的帐薄、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薄、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入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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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7
有查账征收这个说法的,税务稽查有这个权力的。
第2个回答  2013-10-27
税务稽查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