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长沙一个会所上班,当厨师,已满三个月,但没签劳动合同。我要辞职,但厨房老大不放人,我按程序走,非正式员工提前7天辞职,现在都半个月了,不肯给我走,说还没找到人。走了就没工资拿,我该怎么半,帮帮我。
你的辞职方式方法不符合程序,老板当然不同意,你只有依法辞职才能够拿到工资。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上签名〕,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次日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