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期间固定资产还计提折旧么?

问题一:比如说2007年12月31日购买的固定资产,2008年5月31日决定对其修改扩建(不是修理),2008年9月31日完工。那这改扩建的这4个月还应该计提折旧么?

问题二: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发放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有什么不同的影响?

真诚期待各位老师和前辈的回答!谢谢!~~

对于固定资产的改扩建工程在实际会计核算操作上应该把原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改扩建完工后作为一项新的固定资产。具体会议处理操作时可分四步:1、在决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时先将固定资产的剩余价值全部转为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由于固定资产的原值已经全部结转了,所以不用再提折旧了。2、开始对固定资产改扩建时,将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余额结转到在建工程账户。3、对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时产生的各项费用增加在建工程的账户金额,改扩建中取得的收入减少在建工程的账户金额。4、改扩建工程完工后,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重新按新的固定资产核算,重新估计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并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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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12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应当享有或应当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分得的部分,减少投资账面价值。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当设置辅助账进行数量登记。
第2个回答  2014-01-12
《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资产第三节固定资产第三十四条规定:“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现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第3个回答  2014-01-12
不提,把固定资产转到在建工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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