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当地车管所办证大厅,收费标准各地不同,需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没有发票,就需要在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开证明,去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办好了就能拿牌照了。
2,电动车上牌照所需手续,缴纳购置税,新车上保险刑侦检测,检测站办证非免检车过线检测,交款、填表,拓号照相,资料采集;,领上牌资料,交资料车主签名,民警对车辆外检及确认,选号、领回执单,车牌固封安装拍照,领行驶证、登记证书。
扩展资料
电动车登记上牌有行驶证才能上路
《草案》规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海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动车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的监督管理。
已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及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本办法颁布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禁止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通行。
本办法颁布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通行许可。驾驶人在取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临时通行标志和临时通行证后,凭摩托车驾驶证可以上路行驶。一人限办一证,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限届满后,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
电动车行驶时速不超过15公里
《草案》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未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道路右侧行驶。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应遵守交通规则;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驾驶人应随车携带行驶证;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草案》同时规定,未成年人不得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且不得载人。
超标电动车上路最高罚款1000元
据介绍,驾驶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40元罚款。驾驶在本办法颁布后购买的或者临时通行许可超过有效期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0元罚款;驾驶未办理临时通行许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500元罚款。驾驶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车行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车牌照
电动车上牌,听着好新鲜呀,不过这样也好,以后在路上就不会突然窜出一个电动车了,都得遵守交通规则啦,不然就记分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