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撒谎“问题咨询?

【咨询】有个问题十分不解,美签对撒谎“嫉恶如仇”,然而很多F1签证者在签证时都“信誓旦旦”学成之后一定回中国,但毕业后却工作继而移民,请问这算不算”撒谎“?在申请工作签证时或移民时不会有问题吗?

美签抓的撒谎主要是对已经发生的事情,比如提供假的资料,谎报亲戚家人不在美国。你说的这个是一个未来的事情。签证申请人可以在申请签证的时候没有要在美国工作的愿望,等去了美国再改变了想法。签证官不可以判定未发生的事情为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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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21
指意图放弃原来居住地与国籍,进入美国永久居留并申请成为美国公民的人。移民签证就是以移民美国定居为目的的一种签证,一般须先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移民局经过严格的审核,给合格者签发一份“批准文件”,然后,申请人持该文件向美国驻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
移民签证又可以分为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和特殊类移民签证。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
⑴. 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即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美国公民的父母。这个划归为直系亲属,随到随办。
⑵. 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① 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
② 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们的子女。
③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他们的子女。
④ 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职业移民
又称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职业移民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而又具有某些专长,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无疑是一条重要的道路。根据目前的移民法规定,每年以职业方式移民美国的人数总共为14万个配额,又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划分为五大优先类别:
⑴. 优先劳工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运动方面表现特优,享誉全国或全球的外国人;2.在特殊学术领域里有三年以上的执教或研究经验,并获国际认可的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3.国际贸易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申请此身份的前三年中,需有一年以上在该公司工作的经验,来美国在同一公司或所属企业继续工作。
⑵. 具有高等学位的特殊技能专业人士
具有高等学位(硕士和硕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在该专业领域内至少有五年以上的经验);2.在科学、艺术、商业方面有特殊能力,对美国经济、文化、教育或福利有实质效用。
⑶. 技术劳工、专业人员和其他劳工
指具有学士学位并已从事专业者(如会计师、建筑师和工程师等);2.技术劳工,指具有二年以上的职业训练或经验者;3.其他劳工,包括非技术劳工。
⑷. 特殊移民
⑸. 投资移民
1990年新移民法为期望在美国投资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创设了这种新的移民种类,为了申请此类移民,外国投资者须投资50万美元在一个新建的美国企业,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新的就业机会。这种投资移民签证从1991年10月1日起生效。
投资指提供资本,包括现金、设备、存货,或其他实质财产,定期存款、政府公债及其他容易变成现金的证券以及货款,都可视为财产。申请人必须创立一个商业性企业,纯粹的房地产投资,买土地或住宅,坐等升值,不符合规定。
投资移民和配偶及子女可先取得有条件居留身份,两年之后如果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确实履行有关规定,投资人和配偶及子女可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投资者可在投资限定的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雇佣10名员工。投资者本人及亲属已取得绿卡之后,如果工作不需要,可不再雇佣员工。投资者必须在两年内维持新企业的经营和雇佣条件,维持企业的生存,以保证2年后仍能保持投资移民义务的履行,否则,仍无法永久居留美国。
新的商业性企业包括下列三种:1.创设一个全新生意;2.收买陷于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3.买卖已存在的生意,并加以扩充。
第2个回答  2013-10-04
撒谎指的是对已经发生的事实的故意隐瞒或者欺骗。比如你隐瞒拒签史,或者填写假的工作证明等等。。你举得例子是还没发生的东西,那叫预期或者计划。。。既然是预期当然可以改变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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