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24
成都地铁1号线淘房团26号出发,赶紧报名吧!案例:无房产证二手房的尴尬杜先生打算购买的商品房是毛坯房,由原业主于2008年从开发商处购得,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同时在房产中心办理了备案登记。交易总价、首付款及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均已谈妥,但因为房主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双方在付款方式上出现了分歧。杜先生说,这套房子目前存在两个问题,首先是正在抵押按揭中,其次是未出房产证,这两个问题的使得这套房子要先赎楼、且要等到房产证办妥之后才能交易。杜先生给出的意见是:在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由买方支付首期款,卖方用上述首期款加上自筹资金将剩余按揭款结清,待卖方办理了房产证之后再过户,之后,他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向卖方支付未付房款。而卖方给出的方案是:由买方将其银行剩余按揭贷款结清,待卖方的房产证办出后办理过户;或由买方交付首期款后并继续以原业主名义为其每月偿还按揭款,待原业主出证后再办理过户。杜先生认为,按照原业主的方案,他的购房成本将增加。而卖方则认为,按揭款数额较大,自己无力自筹资金将其结清。律师解析:弄清无法办证原因,谨防毁约带来的风险案例中杜先生遇到的情况绝非个案,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咨询了房产律师,律师分析说,杜先生实际无需纠结于是否需要代付按揭款的问题,以及先付款后办证的风险,问题的实质在于原业主反悔的风险,以及商品房本身无法办证的原因。由于原房主未办理房地产权证,无论购买该房采取何种付款方式,均只能待原业主办证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是说,商品房在原业主未办理房产证前,交易双方是不能完成全部买卖手续的。无论买卖双方签订何种形式的购房合同或者协议,也无论在合同或协议中作出如何的约定,都无法保障买方在日后能顺利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出现此类情况下一般会有三种类型:1.次新房,房本在办理过程中2.开发商五证不全,无法办理房本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尤为重要,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总是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而消费者对五证进行验证的环节又相当麻烦,所以导致一些手续并不齐全的楼盘在日后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遭遇难题。据了解,这种情况一般存在于2006年之前销售的商品房之中,因为从2006年开始,商品房开始网上签约,一般不存在五证不全的情况。3.未达到原产权单位限制的房屋出售年限市面上还有一类次新房是某些单位为职工所建的公房,也是属于福利的一种表现形式,单位规定职工必须住够规定的年限后方能出售,所以房屋的产权也只有在住满规定年限之后才能办理。1.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之风险卖房人欲出售尚未取得两证的房屋,首当其冲的法律障碍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卖房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