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地市州级国资监管工作思考

如题所述

正确认识县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指导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进一步明确加强县级国资监管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一)努力营造推进国资监管工作的环境和氛围。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和配合,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靠工作赢得信任,靠业绩获得认可,靠发展开拓空间。大力宣传国资、国企改革的形势与任务,宣传国资、国企改革的政策和法规,宣传国资、国企改革的前景和希望,努力营造有利于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氛围和环境。
(二)继续完善县级国资监管机构设置和职责定位。抓紧完善县级国资监管体制,因地制宜推进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建设。对于经营性国有资产规模较大、国有企业数量较多的县(市)区,可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规模较小、国有企业不多的县(市)区,可保持合署办公的模式,但要强化内部机构设置,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开展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推进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从各县(市)区实际情况看,国有企业数量不多,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不大,更加适宜于集中统一监管。各地国资监管机构应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将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的企业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为经营性的国有资产,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国有资产,授权国资监管机构统一监管。对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如房屋出租等,也应纳入到集中统一监管范围,不断拓展县(市)区国资监管领域,逐步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覆盖。
(四)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国资监管政策法规体系的研究,尽快制定和健全本地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结合本地国资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国有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资产评估监管、财务管理、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基础管理工作。应结合监管企业实际,研究制定财务监督、业绩考核、薪酬管理、董事会建设、监事会监督等出资人制度,为依法合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打下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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