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法律文件

大家好!
我的工作方式为每天工作8小时剩余16小时为备勤状态以防突发事件发生常驻单位。工作2天休息一天。
我想请问,除8小时工作外其他备勤时间是否有工资。关于备勤方面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条款?
我的工作性质适用于那些法律文件。
最好详细点,先谢谢大家了!

  8小时工作之外,只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备勤属于工作需要就应当征求劳动者意见并支付相应的工资,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安排劳动者备勤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好》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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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4
具体要看你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按照一般法律规定,备勤状态没有工资的,出了突发事件需要你去处理要支付你加班工资追问

关于备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吗?

关于备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吗?

追答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追问

请问备勤是否属于加班?

追答

你看看警察备勤,一般都是没有加班工资的,安排补休,只有无法补休的才按加班计算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