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48页废标,建筑公司的投标文件只有单位的盖章而没有法人代表的签字,被评标委员认定为废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50条规定: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认定为废标。是不是有矛盾啊,无单位盖章和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是并列存在才做废标处理,为什么上题认定为废标呢

不是这么理解的。招标文件一般要求投标文件有格式规定,投标必须响应。投标人签字、盖章是基本条件,究竟是谁签字,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授权委托代理人,但是必须要签字。如果只盖章,未签字,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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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8
这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立法法的法律效力的定义,二级建造师法规这个东西我没有见过,但根据他的名字应该是属于法律范畴,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属于是部门规定,法律效应低于法律。因此冲突时优先法律效应较大的(具体术语我不太清楚,不是专门搞法律的。
其次,就后上面两位朋友的意思差不多,招标文件标准版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条以及投标人须知第3.7.3条要求签字盖章,若未响应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1.1条形式评审标准中签字、盖章条款不予以通过形式评审,则废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28
同意一楼的看法,顺便说一句,我是干招标的,我是这样理解的,二建的法规书上的意思是:只要是没有单位公章或者是没有签字的就是废标,并不是并列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