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支出可以设置哪些二级科目

事业支出可以设置哪些二级科目

事业单位应在“事业支出”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的“项目支出”级科目设置三级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不得将应列入经营支出的项目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

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支出”科目,核算发生的各项事业支出。

发生事业支出时,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当年事业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事业支出处理,实际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结转已销业务成果或产品成本时,再从“产成品”科目转入“事业支出”科目。

扩展资料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结转已销业务成果或产品成本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应正确划分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界限。

对于能分清的支出,要合理归集,对于不能分清的,应按一定标准进行分配,不得将应列入经营支出的项目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

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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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7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含中小学教师提高10%的部分和特教学校教师提高25%的部分)。 (2)津贴补贴:反映国家和地方统一规定的中小学教职工津贴、补贴等。如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教津贴等。 (3)奖金:反映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一般按12月份的基本工资总额计算)。 (4)社会保障缴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等。 (5)伙食补助费:反映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6)绩效工资:反映单位按规定发放的绩绩效工资。 (7)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包括代课教师工资、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及长期临时工工资等。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求而形成的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办公费:反映学校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印刷费:反映学校试卷、讲义、资料等印刷支出。 (3)咨询费:反映学校咨询方面的支出。 (4)手续费:反映学校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5)水费:反映学校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电费:反映学校的电费支出。 (7)邮电费:反映学校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和网络通讯费等。 (8)取暖费:反映学校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9)交通费:反映学校车船等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 (10)差旅费:反映学校教职工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等。 (11)维修(护)费:反映学校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2)会议费:反映学校举办或参加中小学生运动会等活动所发生的相应费用。 (13)培训费:反映学校教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支出。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学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反映。 (14)招待费:反映学校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5)专用材料费:反映学校购买专用材料的支出,如实验室用品、消耗性体育用品等费用支出。 (16)劳务费:反映学校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工资、评审费等。 (17)工会经费:反映学校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18)福利费:反映学校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学校上述支出项目中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离退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会员费、广告宣传费等。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学校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支出、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退休费:反映学校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退休人员的其他补贴。 (2)退职费:反映学校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 (3)抚恤金:反映学校按规定开支的烈士家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4)生活补助:反映学校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填报时请注意遗属生活补助费要与学校基本情况表的有关数据一致,即学校基本情况表中填报了财政负担遗属补助人数,学校支出预算表中也要相应反映出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反之亦然。 (5)住房公积金:反映学校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助学金:反映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等。 (7)奖励金:反映学校的奖励支出,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8)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学校开支的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学校预算年度为满足基本办学条件需开支的用于固定资产购建、大型修缮等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大型修缮和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信息网络购建等。四、基本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1)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学校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2)办公设备购置:反映学校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3)专用设备购置:反映学校购置的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教学仪器设备、电教设备等。 (4)交通工具购置:反映学校购置各类交通工具的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5)大型修缮:反映财务制度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6)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著作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批量购置课桌凳、学生用床、图书等。
第2个回答  2013-03-27
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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