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由于店面员工不够,就把任务加给在职员工,还不加任务底薪,合理吗?

我1月30到服装店当导购,面试的时候给我说的,任务底薪加提成。第一个月任务24000,底薪是1400,超出部分按5%提成。试用3天,从第四天开始算工资,我2月份的业绩是27000多,可是我3月26号拿工资只拿到了986,我工作了27天,给我算的是24天的工资,主管后来说的是由于我们店铺的员工人员定员是5个,实际上班的相当于只有三个,所以任务要分给每一个在职员工,所以我的任务是20000(24天自己的任务)+16440(额外分摊的任务)=36440了,任务底薪是1400,这样算下来我的基本工资就是840,加上我没休4天假的补贴210(可是店长告诉我每天补贴是70元,4*70=280才对呀)总工资1050,扣除赔偿的64,就只有986了,这合理吗?员工人数不够,我一个人做两个人事情,可是没给我两个人的工资啊。还有,今天都3月27号了,还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买社保,没给社保补贴。怎么办?求帮助,谢谢你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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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7
1.你说的绩效标准如果反映在合同中,那么如果申请仲裁,你可以获胜,否则很难。

2.没签劳动合同公司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如果申请仲裁,结果就是公司和你签订从你们之间雇佣关系成立之时开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中的2n倍工资一般很少支持,你可以试一试

3.没缴纳保险公司属于违反劳动法,仲裁会判定公司补缴保险追问

我收集我们店铺员工告知我的那个工资标准的录音有用不,发工资之前会叫我们签一个任务,业绩,休假,的一个明细表,签字的表和我们最后发的工资的表不是同一张。

追答

这么跟你说,即使你上诉至仲裁,仲裁关心的也只是单位承诺的保底工资是否按时按数发放,对于绩效考核这种东西,可以说很难界定,当然你所能提供的证据都需要留着给仲裁看,但是要说最终仲裁是否支持,很难说,这个需要看双方提供证据的力度

绩效考核是工资中的不稳定因素,一般也是员工离职的很大一个原因

第2个回答  2013-03-27
面试时说的分配方案是双方约定的给付模式是有效的,不过,你要证明这个约定的存在。没有合同和社保,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所投诉处理。年内不改变这种情况的,你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和提成的补偿。
第3个回答  2013-03-27
不合理,这样的话你的员工容易产生抱怨心里,会影响工作效率!追问

我是员工,是公司这样对我~~~~

第4个回答  2013-03-27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到当地劳动局反应
第5个回答  2013-03-27
不用想了,辞职一般这种人都来这套。你要是在继续下去那就更亏了,即使是试用期也应该交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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