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月30到服装店当导购,面试的时候给我说的,任务底薪加提成。第一个月任务24000,底薪是1400,超出部分按5%提成。试用3天,从第四天开始算工资,我2月份的业绩是27000多,可是我3月26号拿工资只拿到了986,我工作了27天,给我算的是24天的工资,主管后来说的是由于我们店铺的员工人员定员是5个,实际上班的相当于只有三个,所以任务要分给每一个在职员工,所以我的任务是20000(24天自己的任务)+16440(额外分摊的任务)=36440了,任务底薪是1400,这样算下来我的基本工资就是840,加上我没休4天假的补贴210(可是店长告诉我每天补贴是70元,4*70=280才对呀)总工资1050,扣除赔偿的64,就只有986了,这合理吗?员工人数不够,我一个人做两个人事情,可是没给我两个人的工资啊。还有,今天都3月27号了,还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买社保,没给社保补贴。怎么办?求帮助,谢谢你
我收集我们店铺员工告知我的那个工资标准的录音有用不,发工资之前会叫我们签一个任务,业绩,休假,的一个明细表,签字的表和我们最后发的工资的表不是同一张。
追答这么跟你说,即使你上诉至仲裁,仲裁关心的也只是单位承诺的保底工资是否按时按数发放,对于绩效考核这种东西,可以说很难界定,当然你所能提供的证据都需要留着给仲裁看,但是要说最终仲裁是否支持,很难说,这个需要看双方提供证据的力度
绩效考核是工资中的不稳定因素,一般也是员工离职的很大一个原因
我是员工,是公司这样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