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工作辞职提前30天就可以拿到工作,如果30天之后公司不让走,怎么办?这样合法吗?

如题所述

  1、只要依法辞职就行,你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上签名〕,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次日就可以向公司提出办理辞职的手续,公司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公司就是违法。
  2、公司违法不给你办理辞职的手续,劳动者认为公司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提起诉讼,将公司告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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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7
提交书面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写不同意也行。做好现场对话录音,尽量诱导老板说出如辞职一律不批等可以作为证据.他不签就通过EMS发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XXX辞职申请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有了以上两条证据,即使公司不给你办理辞职,你也可以最多在30天(试用期3天)后自动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要是不给钱可以去劳动仲裁局告他。
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没有签合同的,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
第2个回答  2013-03-28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劳动法的规定。
你当初去公司的时候应该签了劳动合同的吧,上面对辞职一般都有说明的,一般是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书,一个月内把工作移交完应该就会放你走了。
第3个回答  2013-03-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3-03-27
需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是否有特殊规定,正常30天是可以的.除非你有特别约定,举例,一些保密单位,或者保密岗位,你的离职就要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