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上结尾写批准为盼对吗?

如题所述

“批准为盼”一般用于祈请性公文。

如果报告是希望领导批准,结尾写“批准为盼”是对的。

除此之外,请示结语的常规写法有: “当(妥、可)否,请批复(批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批准、审批)”;“特此请示,请批复”;“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转报“等。

扩展资料:

批转、转发性报告只要在正文说明批转或转发的文件名称和发文机关的意见等基本事项就可以了,一般不需要再写结语;如果要进一步阐明发文机关的具体指导意见和要求则以“请按通知要求办理”“请认真贯彻执行”“请研究贯彻”等为结束语。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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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3
请示是批件,结尾用请批准、请予批复。而报告为阅件,文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所以结尾通常使用:请审阅,请审查,请查收等。或直接用特此报告作结束语。
第2个回答  2013-04-02
根据报告的目的(或用途),结尾不同。

你写的报告若是希望领导批准,可以用:

望领导批准!

请领导考量,批准为盼。
请领导多多支持!谢谢!
望领导给予支持!谢谢!

具体还需看你报告的内容而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4-02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