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合同应顺延到什么时候?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合同应该顺延到什么时候,是产假结束还是哺乳假结束,顺延的话是否要到劳动局做一些手续呢?另外,如果顺延到哺乳假结束,那应该是到孩子一岁,还是将每天30分钟的哺乳假折合成每天8小时计算天数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我来帮你分析:
1、合同期延续到女工哺乳期满,如果不续约将自动终止;
2、企业有义务在该女工劳动合同自然延续期内缴纳社保,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3、根据我的工作经验,产假未到期,一般情况下该女工是不会与单位联系的。在产假即将到期时,她自然会主动与企业联系协商复工等问题,到这个时候你再与她协商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也不迟。
4、在社保管理机构内部,劳动关系管理(如劳动合同的签订、到期、续约等)与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医疗基金管理中心,是3个系统,他们既有联系又相互独立,劳动关系的情况并不影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的缴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21
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公司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女员工的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女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第2个回答  2022-08-27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可以顺延至产假结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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