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有哪一条有说排污管和雨水管不能接在一起的啊?

本人的单元发现开发商把排污管和雨水管连接在一起,经常有臭味从雨水管里冒出来,在此想问下各位有没有人知道建筑法上有哪一条可以帮得上忙的!!!!

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必须按照雨水、污水分流的要求建设。在要求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地区,禁止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混接。同时,在法律责任中明确指出,在要求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地区,将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混接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对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GB50015(2003)4.9.12条说的很清楚,阳台排水管应单独设置,且底部应间接排水,条文解释中说了两个原因,一是杜绝屋面雨水从阳台中溢出,二是防止阳台地漏泛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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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2
:-)你好,正好有朋友是做建筑设计的。
这个情况应该属于规范问题上,市政要求做设计时候,排污与雨水要分开的
如果排水设计不做到这一点的话,设计是很难通过批准的
但是在实际上,目前好多地方还是雨污合流,为了节省造价
遇到这种情况,你应该联系市政局和环保部门来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