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一年半了,当年毕业时,学校发的报到证(蓝色)上写的报到单位是老家所在城市(A市)的人才中心。我当时按照要求,到A市人才中心办理了报到手续、人事代理手续,人才中心把我的报到证原件(蓝色)收去,并放到了我的档案里,人事代理满一年后,A市人才中心为我办理了转正定手续。
后来,我去了B市的一家单位工作,为了以后纳入编制我把档案进行了商调。B市的人才中心给我开具了商调函,并将我的档案调到他们那里,在审验档案的时候,B市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报到证(蓝色)那页没有只有白色那页“ 让我问问A市,然后我问了他们说是转正定级了必须把报到证留在A市不能给我,如果一定要的话必须把A市他们开具的一切东西还给他们。可是我那些工龄什么的不就没了吗?
我一直很困惑,报到证(蓝色)到底应该谁留存呢?还是应该由我自己保存?现在好多单位招考都需要出示报到证,A市人才把我的报到证收去,会给我以后报考其他的事业单位、公务员带来什么麻烦吗?我应不应该把A所开具的所有东西还给他们换回我的蓝色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