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 我家有地下室 但是在6年前租给了别人开KTV 但是现在想收回! 对方却说他投资进去了很多钱!

想问下!! 我家有地下室 但是在6年前租给了别人开KTV 但是现在想收回! 对方却说他投资进去了很多钱! 如果要收回就要赔偿他! 我该怎么办?
租约上是这样的! 当时太年轻不懂就 !!!!

乙方租甲方的房子 直到乙方不租甲方的房后 把房装修成以前的样子。。 然后签名 手印。。。。没了
时间没有 租金没有

还有就是 他家没有经过我家同意! 就再我家门口 盖房子!!!

1.首先我个人认为你们签订的这份租约过分简单,没有约定租期,租金、违约责任等,不满足合同内容成立的必备要件,原则上看这份是不成立的合同,双方相互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即可。
2..但是既然你已经租出去6年了,你们双方已履行了主要的义务使这份合同成立生效。由 于你们的租约上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因此,我个人认为对你作为出租方是有利的,你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要求不再出租,收回房屋,但是需给予对方必要的宽限期搬出屋内。
3.对于对方所谓的要求你对他进行赔偿没有根据,如果因为他装修原因导致你房屋破损或是产生其他的损失,你可以其赔偿,因为他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好租赁物的义务。
4.关于没有经过你同意,在你家建房的行为,要区分你家门前的这块空间是是否属于你的私人空地,还有盖房是属于农村自建房还是其他性质,如果是农村自建房,那么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本村村民都有使用的权利,只要经过村委审批那么他是有权可以盖房。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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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1
【1】根据《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2】提问者可以和租房者协商,给他一定时间(可以为三个月左右)做搬迁,找房,就房子装修事宜做些补偿。
在门口盖房子,是非法建筑,不予以补偿。
【3】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判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21
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随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合理搬迁期限,一般一个月到三个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你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关系,先期搬出,逾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个回答  2013-04-12
关键看当时签订的租赁合同对此是如何约定的。不一定存在赔偿问题
纵横法律网-广东鸿园律师事务所-吴炯律师
第4个回答  2013-03-21
一切按法律办,找律师咨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