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3-21
关于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间,民诉意见和证据规定都有体现,但有冲突。
第一,《民诉意见》(1992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
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二,《民诉证据规定》(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
第34条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因同级别的法规,时间在后的效力优先。《民诉证据规则》的效力优先,因此,变更诉讼请求,一般应在举证期满前提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21
当然,法院的裁决不能超出你的诉讼请求,这是原则。如果你认为低了,可以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如果你认为后续费用暂时无法计算,那么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另案起诉。
第3个回答 2013-03-21
那就最好委托律师协助
第4个回答 2013-03-21
1、诉讼请求不是随便提的,需要有证据证明;
2、起诉时,诉讼请求必须明确为具体数字,不能模糊;
3、如果考虑到后续治疗费,可以在明确第一阶段医疗费的情况下,主张保留第二阶段治疗费的诉讼权利,法院将这句话写入判决书后,再次发生的治疗费可以另案主张。
上海嘉之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