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耕地使用权买卖和能否建房问题

我村一农户有一块耕田,卖给他人做建房用,卖方家有5口人,买卖合同上有户主及其中一个儿子的签字,他们的合同是否有效?买主用这块来建房是否合法?能否办土地使用手续?能否办理建房手续?

回答如下:
一、根据《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于村集体成员承担的耕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不能私自买卖,变更土地用途。如果这样做,就是违法行为。
二、买主无权用买卖的方法取得土地所有权,因此,买主用这块土地建房是违法的。
三、不能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必须退还耕地。
四、建房需要先办理规划手续,如果已建房,是不能补办手续的。
五、买卖土地的行为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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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8
1、该合同无效,因为合同主体违法,土地属于国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转让买卖。
2、买主建房违法,因为耕地受国家保护,不能改变其使用性质。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
3、即使该地为宅基地,买主也不能办理建房手续,因为只有本地居民(农村)才能批到宅基地。
4、唯一的办法是:由卖主批到宅基地,修成成品房(买主暗地出资也可以)转让给买主,但买主只能享有住房的权益,土地归集体所有。
第2个回答  2013-03-20
不能,个人不能买卖土地,合同无效,更不能私自建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