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就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扩展资料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一般不能,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例如太原市规定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才可以提取。如果各地有不同规定的,以所在地规定为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八)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九)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凭合法有效证明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1、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除办理销户提取到本单位缴存公积金所辖分理处办理外.符合其它提取原因条件的,可在中心下设的十二个分理处任选一个分理处办理提取业务。
2、持有缴存公积金配套银行卡或折的职工,需到本单位缴存公积金所辖分理处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3、职工持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到所辖分理处归集综合岗办理提取业务。
4、承办分理处归集综合岗审核提取所需资料,审核无误后,根据提取原因和提取资料内容在信息系统内录入相关信息,提交上一级进行业务审批。
5、审批完毕后,归集主管岗进行资金结算,向配套银行发起提取数据.发送成功。
6、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转入职工所提供的银行卡内。
7、分理处归集主管岗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一并与所需资料的原件返予办理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完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那需要拿些什么资料啊?有取过的么
追答就带离职证明、自己身份证和你收钱的银行卡就可以了啊,我们这是这样。你要不放心可以打你们那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