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9条第3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

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样规定的理由?

1,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
3,若当事人不申请离婚,只是向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而夫妻之间的财产状态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实质上将其实是一方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转移到共同财产中的另一方名下,自己的钱赔偿自己的损失,实质意义不大。此外,若是夫妻不离婚,那就是双方还是有感情基础的,有感情基础的存在,没有必要将财产赔偿给另一方,一家人还分你的,我的,有些见外。因此,法院不主张也不支持夫妻不离婚情况下的对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追问

请问如果夫妻约定了分别财产制,为什么不离婚就不能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追答

法院目前的采取的观点是,不论夫妻婚后财产是分别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只要是没有离婚,在婚内无过错一方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都是不支持的。

追问

请问那么“不离婚就不能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立法理由是什么啊?

追答

我个人认为你为了夫妻之间更加和睦的相处以及相互忠诚、互助。夫妻之间的情感付出与物质上的付出与回报并不完全等同,人类的情感交流与沟通有时候更胜于物质性的补偿与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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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3
您好,这可能立案时基于家庭和谐的目的吧,双方没有离婚,而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可能会造成夫妻双方感情恶化。
第2个回答  2013-03-13
在婚姻存续期间你们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法院支持赔偿,那就是拿自己的钱赔偿给自己追问

请问如果夫妻约定了分别财产制,为什么不离婚就不能提起损害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