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外国法人的分类

如题所述

在探讨法人分类时,外国的立法和学术观点与我国《民法通则》有所不同,这些分类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首先,我们区分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如公司、合作社和各类协会,是以成员为核心的人的集合体,而财团法人,如基金会和慈善组织,是以特定财产为依托的财产组合。


其次,法人根据其活动目的分为营利法人、公益法人和中间法人。营利法人以盈利和分配给成员为目的,如公司;公益法人以公益为宗旨,如学校和医院;中间法人则不以营利或公益为主,如校友会等。公法人与私法人则根据设立目的和权力来源区分,公法人如政府机构,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由国家设立;私法人则以私人利益为基础,由个人或团体通过私法建立,如私人公司。


进一步区分,本国法人和外国法人根据法人国籍来定。在本国设立并具有本国国籍的法人,被称为本国法人;非本国国籍的法人,则属于外国法人。例如,在中国设立的外资企业被视为中国法人,而中国投资者在国外设立的法人则是外国法人。


这些分类有助于理解不同类型的法人性质及其在法律上的地位,对于理解和处理涉外法律事务具有重要意义。


扩展资料

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