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轻微伤派出所是否可以不立案?

我爸爸应为琐事被人打打伤,当时派局所出了警,后经鉴定为轻微伤,听说打人者在派局所有熟人,事情已过去一个月了,赔偿问题一直协商不成,可派局所也一直不立案,一直拖,我该怎么办??????????????

被人打伤,造成轻微伤的,可以在报警后,由派出所对民事赔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打伤他人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打人者拒不赔偿的,由法院判决强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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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如果你说的立案,是指刑事责任,那么不立案是可以的。
首先,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我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犯罪需有情节重的要件。
其次,如果《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规定,该情形能够通过公安机关调解处理,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法律分析
把他人打成轻微伤最差的情况是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和《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三十条 的规定来看:
首先,你们是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造成对方轻微伤。从情节来看,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能够调解的情况下,经过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也就是说不会立案。
如果您担心的只是刑事责任,即”留案底“的话,我可以告诉您,是不会的。
但是如果想要避免拘留、罚款,您的态度要诚恳些,最好能够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对于治安案件,对方不接受调解,警方不叫立案,叫受案。这时,警方会根据案件起因,经过,双方对错,伤情,组织调解,如果对方坚决不进行调解,警方会根据你的行为轻重,是否有前科等进行处罚,如果不是特别严重,可以进行罚款出来,严重的行政拘留,民事部分告知对方去法院起诉。这样,十有八九的人不会跟钱过不去,也知道民事诉讼的麻烦,基本上会接受调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第2个回答  2013-04-09
轻微伤在治安处罚中可以不立案。要求赔偿可上法院凭病历和医药费发票起诉。
第3个回答  2013-04-09
轻微伤应当 受案 可以治安处罚的 派出所不受案可以去督查信访部门投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4-09
看你愿不愿意私了了,如果不愿意,你可以到市公安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