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和继女的 区别 法律上讲

如题所述

继女是指与夫妻二人中某一个人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养女是指与夫妻两人都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

一、血缘差距。

继女是指自己在与另一半结婚以后,另一半带过来的女孩,这个女孩子可能与男方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和女方有血缘关系。继女在刚开始进入家庭生活的时候,可能不会叫另一半爸爸只会叫叔叔,只有两个人在慢慢相处了以后才会改变自己的称呼。养女是指与夫妻双方都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可能因为孩子的亲生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所以抱给别人家抚养,这个孩子到自己家庭以后会自动地管夫妻就成为爸爸妈妈。当这个孩子生病的时候,继女的爸爸或者妈妈是能为他们输血的,但养女的爸爸妈妈只能无能为力寻求别人的帮助,所以继女和养女最大的差距就是血缘关系。

二、对父母的态度不同。

继女在刚刚进入一个新的家庭以后可能会排斥另一方,因为他害怕自己的后爸或者后妈会虐待自己,也会继续和自己的亲生父母联系。但养女到了一个新家以后几乎不会跟自己的亲生父母联系,他们才会在很小的年纪就被收养,所以到晚年可能都不知道自己与父母没有血缘关系。继女在家里不管怎么样,都有自己的亲爸或者亲妈在,所以他们在家里面的生活是不需要担心的。但有一些养女在家里面生活条件就会差一些,因为他们的养父母也会有自己的孩子,当有了自己的孩子以后就会有一些偏心了。

继女在进入新的家庭以后,会不断地和自己之前的亲人联系,因为他们知道只有自己最亲的人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但是养女到了新家以后,基本上和以前的人都会断了所有的联系,他们会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自己的养父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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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1
  养女是基于收养关系产生的,
继女是基于再婚,对方带来的孩子而形成的关系
  养子女
  根据1998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
该法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该法还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继子女(stepchild),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二)在现实生活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 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 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
(三)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第2个回答  2020-08-16
养女本身是没有父母的,所以在生活的过程中,养女其实和亲生的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但是继女不一样,继女本身是还有父母在的,所以在相处的时候顾忌会更多一点。
第3个回答  2015-08-24
从法律上讲,养女与父母均无血缘关系。而继女必须与父母拥有血缘关系。
第4个回答  2013-04-10
所谓养女就是收养的儿女,继女是父母双方有一方是亲生父亲或母亲的儿女。从法律上讲都是自己的儿女,没有什么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