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津贴是不是法律强制性的呢

夜班津贴是不是法律强制性的呢?

不是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对夜班津贴没有具体规定,但对工作时间有详细规定,即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实际工作时间超出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单位就要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加班费: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工作时间的计算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注意事项

劳动保障部1月10日公布的通知指出,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办法分别作出调整。 

在职工制度工作时间计算方面,年工作日为250天,由365天扣除104天休息日再扣除11天法定节假日所得;季工作日为62.5天,由250天÷4个季度所得;月工作日为20.83天,由250天÷12个月所得。工作小时数的计算方法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时。 

通知明确,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由(365天-104天)÷12个月所得。职工日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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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0
逾期不付夜班津贴 应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新华网天津2008年4月26日电(记者邹兰)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实行早、中、夜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中夜班劳动者支付中夜班津贴。劳动保障部门提示,逾期不支付中夜班津贴的应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实行中夜班津贴补助制度是用人单位对中、夜班职工付出额外劳动的一种补助。对于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低于标准支付中夜班津贴的行为,工会组织可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代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改正,也可以拨打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应按照应支付金额50%以上至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实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也可以通过修改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等形式确定本企业的中夜班津贴标准。根据最低工资制度规定,需要明确的是中夜班津贴是职工比平常额外付出体力精力所得,所以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计发最低工资时不能把中夜班津贴计算在内。 转自新华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劳动法没有规定上夜班一定有补助,只有对工作时间进行了约束。强制性规定是与任意性规定相对的,不是所有法律都属于强制性规定。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实行早、中、夜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中夜班劳动者支付中夜班津贴。劳动保障部门提示,逾期不支付中夜班津贴的应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对夜班津贴没有具体规定,但对工作时间有详细规定,即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实际工作时间超出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单位就要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加班费: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3个回答  2021-01-03

国家规定夜班津贴

第4个回答  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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