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 到期的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办理延长 土地使用权期限 。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 建设用地使用权 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