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医院评审细责中,有一条“有麻、精药品实行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的制度与程序”,可是遍寻相关法律法规也没发现是个什么东东,网上也是遍地疑问,大部分人说是:“药库、药房、病区”三级。但没有明确的条例有规定,字面理解,“三级管理”是三个不同的管理级别,而药房、药库、病区是三个不同的地方,能算是三级吗?如果再加上手术室、急诊,再把药房分为病区和门、急诊,是不是得叫五级、六级甚七、八级管理呢?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