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层效应就是圈层结构理论--主张以城市为中心,逐步向外发展,适合于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 圈层结构理论最早由德国农业经济学家冯·杜能提出。
其主要观点是,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城市对区域经济的促进作用与空间距离成反比,区域经济的发展应以城市为中心,以圈层状的空间分布为特点逐步向外发展。
城市是一个不断变动着的区域实体,从外表形态来说,它是指有相当非农业人口规模的社会经济活动的实际范围。城市和周围地区有密切的联系。
城市对区域的作用受空间相互作用的“距离衰减律”法则的制约,这样必然导致区域形成以建成区为核心的集聚和扩散的圈层状的空间分布结构。由建成区至外围,由城市核心至郊外,各种生活方式、经济活动、用地方式都是从中心向外围呈现圈层状的有规律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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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区圈层结构理论的应用:
政区圈层结构理论,是对一个国家的中心区政区和边缘区政区依据其与中央或上级的关系划分为若干类型,这些类型可以分别划入相应的地理分布空间上的圈层或政治结构空间上的圈层。
其中还可细分为若干亚圈层或子圈层。我们划分圈层的依据,有道里远近、政治控制力、经济民族文化等方面。
首先,道里远近是我们划分政区圈层的基础依据。任何政区都不能脱离地理境域而存在,不同类型的政区,必须有其可供依托的面积不等的空间,早期的政区圈层或宏观的政区圈层,都与地理空间存在密切关系,如上面我说的《禹贡》五服圈层,就是如此。
其次,政治控制力是我们划分政区圈层的直接依据。依我的观察,古往今来的国家,除袖珍国家外,基本上都存在中心区和边缘区两大类型的圈层。而民族、文化地域性差异性较大的国家(比如我国这类多民族国家),其圈层又可进一步细化。
比如中心区又可以包含直辖区和普通政区两个亚圈层,边缘区则包含自治区和藩属国两个亚圈层。不同圈层的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有疏密的不同,一般表现为自治程度的高低,这是判断各类行政区性质的标准。自治程度越高。
与中央或上级的关系越疏;自治程度越低,与中央或上级的关系越密。在多民族国家,前者主要指藩属国和自治区类型,多出现于边缘区;后者主要指普通政区和直辖区类型,多出现于中心区。
第三,经济力量、民族分布和文化认同,也是我们划分圈层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家版图的变化、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民族迁移、文化传播等因素的影响,某些原本处于中心区的政区往往外移(如春秋战国时期各国新增的由国君直辖的郡县。
大都分布在国家边疆地区;宋代中央直辖的三泉县,处于秦巴山地之中),原本处于边缘区的民族自治区往往内迁(如唐代西北地区的党项羌羁縻府州,内迁到关内、山南一带;东北地区杂胡的羁縻州,内迁到河北、河南一带),出现了地理空间上的“打破”现象。
所谓的打破现象,看似是地理圈层被打乱,实际上正是遵循了政区圈层结构内在的演变逻辑。前面我们说了,政区圈层结构的核心是中心区与边缘区的关系,而不是必须固化为中心区一定在内、边缘区一定在外的形式。
从这一点出发来看,尽管地理圈层会被打破,但与中央的政治关系并未改变,中心区与边缘区两大圈层,乃至被细化的若干子圈层,各种政区类型仍然泾渭分明。所以,打破现象只是使圈层的内容更为丰富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圈层结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