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各位大神. 应为土地的问题.. 要征收了 ,但是我家的土地是承包给别人做的. 签的是10年的合同.

但是钱是分期.没年支付的、应为要征收了,请问下有什么办法能收回来吗? 或者其他的,求各种意见。谢谢了
原合同如下.
1.甲方将某地稻田租给乙方种植.苗木使用.租赁时间从2013年到2023年日止,租赁期限为10年.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租用.另订合同。
2.乙方所租土地,每年每亩付给甲方租金840.每年应付给甲方租金5880元整。
3.甲方按政策规定所承受担该稻田的税费,提留,统筹自行负担,乙方不在缴纳其他费用。
4.乙方每年4月1日前付清当年租金.方可使用所租土地.如果超期不付租金.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土地.所签租赁协议终止。
5.乙方在种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农业特产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所租土地.如遇国家建设,乡镇企业发展需要.土地归还出租方。乙方享有所种花卉.苗木及临时建筑补偿费.征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7.承包期满后土地复垦由乙方负责。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甲 乙双方应共同协商。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 乙双方各一份。村一份。
10.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 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这是一份土地流转合同,合同中约定的如遇国家建设、企业发展需要,土地归还出租方,这种约定是合法的,因而是有效的,所以,你家现在可以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从而收回土地。当然,即使不收回土地,因征地而产生的相应补偿安置款的归属问题,合同中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这些约定也不违法,是有效的。追问

但是能 提前收回吗? 应为征收的钱.还没他们的多... 心里不平衡了,什么的。

追答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包括青苗补偿,应该归承租方,这是法律的规定也是你们的约定。即使提前收回了,相应的地上附着物仍然是承租人的。

追问

既然收回了 那承包方的种植物 也不用是永久的吧。
收回后什么期限内就不属于 承包方的了?

追答

征地是正当的提前收回理由,如果没有征地的事实,你是无法提前收回的(除非对方同意)。

追问

.那就像是 第4条说的.超期不付租 收回正当吗?还有就是说的征地 不是很快完成的.可以是1 2年 也可能是2 3 年啊。。 能懂吗.

追答

第4条的约定是有效的,但承租人逾期交纳租金如有正当理由(比如你方不收),则你不能提前终止合同。
的确,征地不可能是一下子就完成的,但征地确定时也就是相应的补偿项目确定时,不可能今年征地却要补偿两三年以后的青苗。

追问

想理解下不收的前提是什么, 如果换合同的话应该如果. 除了他的建筑费付给他以外.青苗费,我也不全要,对半或者可以商量, 。 或者能有其他办法吗?

追答

你们双方之间的问题,要你们协商解决,除此没有好办法。当然,如果征地有不合法之处,你倒可以找政府增加土地方面的补偿。征地是否合法,是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现场调查分析才可能得出准确答案。

追问

谢谢,大致理解了。没辙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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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0
最好先跟承包的人说你想收回那块地,先不要让他们知道是因为征收不然有些人会趁热打火的,看能不能不租了。追问

恩啊 刚才在打 合同的款项。

追答

6.乙方所租土地.如遇国家建设,乡镇企业发展需要.土地归还出租方。乙方享有所种花卉.苗木及.征甲方所有

根据这项那就临时建筑补偿费归他们,地补偿归你们了
他们要的很多吗? 如果要得很多没法退步的话就按合同吧给政府给他们建筑补偿费而你不用管的。你只收征收费就好了

追问

大致理解了,谢谢。你咯 虽然没能给你分但是也谢谢了

第2个回答  2013-01-10
看看合同是怎么签的,合同没有约定你们可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