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需要为外籍人员买各种社会保险吗?

我公司有一位外籍人员,我现在在办理劳动年审的工作,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现在的社保法是要求给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士上社会保险的。只要员工提供在华工作的签证等证明就可以享受正常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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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8
应该的 不然会很麻烦 但是需要护照
第2个回答  2013-01-18
可以不用,毕竟是外国的,他们在我们国家享受一定的优待,当然也看他们国家的实力的,不过如果您要长期屈驾他们的话,可以给他们点甜头,势必叫他们翻倍还回来,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在境内,不论它的国籍是外国还是中国,也不论劳动者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同样不论该劳动合同的订立地、履行地、变更地、解除或终止地在国内还是国外,一律适用《劳动合同法》。
2、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关于贯彻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若其劳动合同是和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驻地法人)直接签订的,无论其在中国就业的时间长短,一律视为在中国就业;若其劳动合同是和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在中国境内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不包括执行技术转让协议的外籍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视为在中国就业,应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并办理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所以,在中国境内依法办理了就业许可的外国人也适用劳动合同法。
3、因此,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其权利义务是否属劳动合同法调整,关键看该外国人是否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就业许可证,未取得就业许可证的,实践中一般视为非法就业;已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就业许可证的就业,其权利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理应享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