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开了一家小厂,由于正在申办中,故有私人身份证开了一个户,此户用于转帐到供应商处.可是......!

我们请了一个广西的会计,上周他在转帐时,把款转到了他备好的帐户上,后来此人也趁机逃走了,而且把他在本处的有关资料也带走了,请问专家,如何才可以追回我们损失的120000元?这样如果要追究此人的法律责任,我们该做些什么准备?此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将判几年刑?

是犯了侵占罪,抓到他,判划十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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